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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5日 09:30:57

也談“保護電子商務就是保護和諧”

出處:網吧帝國網 作者:趙福軍

日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上海“文化論壇”表示:“互聯網創業讓創業、就業的門檻更低,惠及更多人,更好地解決了公平問題,應該重點保護,而不是變相收費扼殺。”

針對北京即將實行的網店工商登記收費管理,吳敬璉表示力挺淘寶,因為它促進了就業,降低了從業門檻,更重要的是降低了交易成本。

這讓我想起了科思定理,該定理告訴我們:如果產權權利分配是清楚的,沒有交易成本,所有的外部性都可以通過當事人自由的談判解決問題。如果滿足上述條件滿足,比如說沒有交易成本,我們就只需要一個法律,那就是合同法,其他任何東西都可以通過談判來解決。

而合同即契約,是當事人自由意思自治的表現,更是市場經濟的核心靈魂,互聯網創造了一個有別於傳統物理世界的場域,在這虛擬的世界中,使得溝通和交易的成本逐漸趨向於科思定理成立的條件,應該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如果對互聯網進行監管,不是從促進科思定理條件成立,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那麼很明顯,不但勞民傷財,而且是在增加交易成本,增加沉沒成本。

從社會契約理論角度看,行政權力是民眾權利的一個契約式讓度或授權,因為我們每個人都不是天使,每個人都具有魔鬼的一面,所以才集體將權利交給第三方的政府來行使,以期避免人類進入“人與人的戰爭”。

行政權的無限擴張,一方面是權力本身就具有被無限濫用的可能;另一方面則是現代社會“守夜人”角色的異化。

日前,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CNNIC)在京發佈《第22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國網民數量達到了2.53億,首次大幅度超過美國,網民規模躍居世界第一位。

這意味著互聯網的普及速度遠遠超過了行政管理者的思維,未來隨著國內互聯網普及率的提高,傳統生活會被徹底的一網打盡,電子商務的趨勢也是不可阻擋的,或許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保護電子商務就是保護和諧”才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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