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餘在網上開家小店做點小生意,已成為不少都市白領賺外快的主要途徑,圖的就是幾乎零成本。近日,為規範網上交易行為,商務部組織起草了《電子商務模式規範》和《網路購物服務規範》,目前正進行網上徵求意見,截止日期5月11日。專家認為,該規範實施後將使電子商務市場有法可依。
兩規範內容主要涵蓋了對商家法人資格、備案執照、經營行為、支付方式、服務體系等各個環節的考核要求。適用於B2B(企業之間)、B2C(企業和消費者之間)、C2C(個人之間)和G2B(政府和企業之間)四種形式的網上交易。
徵求意見稿要求,網上商店的經營者必須具備法人資格,經營者必須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登記註冊的法人,且在網站首頁下方刊登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殊業務許可證、真實的企業經營地址、聯繫電話等資訊。
據了解,兩規範不但對B2B、B2C行業的商家進行了各方面的規範,還對C2C領域的個人交易進行了規範,要求在交易中的個人必須以實名進行,同時支付方式也必須保留真憑實據,涉及退換貨等問題要追究法律責任等。
其中規定,C2C網上交易的買賣雙方只能是自然人。在網上交易市場上提供實物和服務交易,包括依法發佈商品(服務)資訊和廣告,遵守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提供登錄註冊功能,提供交易功能,提供結算功能,提供身份認證功能以及相關的售後服務細則等。C2C的經營者必須建立並儲存交易日誌,詳細記錄交易數據。兩規範要求,用戶註冊資訊、交易數據記錄等資訊,電子商務經營者至少保存十年,網路購物平臺經營者至少保存兩年。
徵求意見稿中,對線上支付的規範也提出了具體要求。“網站應該具備通過銀行為交易提供資金結算的服務,也就是應該具備安全的線上支付功能(含身份認證、電子簽名等),除此之外還應該有其他的資金結算渠道供消費者選擇,這些渠道應該是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此外,電子商務平臺不得為無資質的商戶開展有害有毒物品、藥品、危險化學品等特殊商品的銷售提供服務,未經審批不得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等特殊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