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後的8月1日,《反壟斷法》將正式實施,佔據行業壟斷地位的跨國公司紛紛開始做各自的準備,或者向國際性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諮詢和援助,或者進行企業內部的法律準備和培訓。 “我們所目前已經接到了幾十個和中國《反壟斷法》相關的案例”,美國眾達(JONES DAY)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合夥人陶景洲23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說,這些案例都來自跨國公司,“關心的問題都是中國《反壟斷法》中‘經營者集中’的相關規定”。 跨國公司在準備 根據《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集中”主要指三種情形:經營者合併;經營者取得其他經營者足夠數量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除了“經營者集中”的相關問題,陶景洲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跨國公司尋求幫助的問題主要集中于相應的申報程式;與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反壟斷法律法規的聯繫和區別;該法在中國的立法進程以及將來的實施等等方面。 昨天,路透社華盛頓分社報道稱,中國《反壟斷法》正式實施之後,“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因此遇到麻煩。不過此項法規帶來最大的變化也許是:中國企業將首次嘗到《反壟斷法》的滋味”。 報道認為,美國企業主要擔心的是,“中國《反壟斷法》可能會對那些佔市場份額大的公司形成嚴格約束,這樣的話微軟和英特爾可就麻煩了”。 “其實並不一定是高科技公司”,陶景洲認為,比如利樂這種主要從事液體食品的加工和包裝的企業,“就可能要面對比較大的風險”。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認為,跨國企業擔心的問題其實主要在於“經營者集中”的標準如何制定,因為實施細則還沒有出來;其次就是針對外資並購的審查如何進行;再次就是針對競爭對手的豁免。 英特爾中國區市場傳播部經理張怡璠昨天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該公司的法務部對該法的制定過程和規定一直都有關注和了解,對內部員工也會有相關的培訓。“這樣一部重要的法律出臺,各方面都將有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英特爾也一直在學習它。” 事件背景 歐盟委員會將於本週二和週三召開為期兩天的聽證會,英特爾與涉案各方均將發表自己的觀點。不過,負責此案的聽證官Karen Williams並不會做出最終決定,而是將把各方觀點上報給歐盟反壟斷專員Neelie Kroes,然後Neelie Kroes將根據聽證會的情況和相關其他資訊做出裁決,並呈報給歐盟。 。 如果認定英特爾壟斷罪名成立,歐盟將對其處以鉅額罰款,但罰款總額不會超過英特爾年度營收的10%。 在歷經6年的調查之後,歐盟委員會于去年7月對英特爾提出指控,稱後者對大量採購其處理器的PC廠商提供“大額”回扣。歐盟還指控英特爾向那些推遲甚至取消運行AMD處理器電腦上市的PC商支付豐厚報酬,另外還有英特爾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供貨等等指控。[全文] 導讀:3月12日,英特爾為了推翻歐盟監管機構的反壟斷指控,派出了公司的“秘密武器”——首席執行官保羅·奧特利尼出席週二在布魯塞爾舉行的一次聽證會。此次聽證會計劃持續兩天,並且不向媒體公開。 英特爾尚有兩天時間來反擊歐盟委員會的指控。假如英特爾在此次聽證會上無法說服監管者,那麼歐盟最高市場競爭監管機構有可能會強令英特爾改變商業策略,同時還可能對其處以鉅額罰款。 [全文][評論] 英特爾CEO對薄壟斷聽證會 施秘密武器辯歐盟 [聽證會封閉][罰金達全年營收10%][英特爾董事會回應] [壟斷行為蔓延至印度][AMD要求當局調查][壟斷之威脅] 賽迪網獨家評論: · 英特爾“店大欺客”的壟斷威脅 賽迪網獨家報道: · 歐盟下周將召開英特爾反壟斷案封閉式聽證會 · 商刊:英特爾NAND閃存面臨多重問題 · 英特爾施"秘密武器"激辯歐盟 欲洗壟斷惡名 · 英特爾CEO與歐盟就壟斷指控對簿聽證會 · 英特爾壟斷行為蔓延至印度 AMD要求當局調查 歐盟指控英特爾壟斷 罰金可達全年營收10% 歐盟指控英特爾濫用其在CPU市場的壟斷地位,利用非法回扣的形式排擠競爭對手。英特爾很可能因此被罰款,罰款金額最高不會超過英特爾全年營收的10%。 [全文] 1 2 下一頁>>
一週後的8月1日,《反壟斷法》將正式實施,佔據行業壟斷地位的跨國公司紛紛開始做各自的準備,或者向國際性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諮詢和援助,或者進行企業內部的法律準備和培訓。
“我們所目前已經接到了幾十個和中國《反壟斷法》相關的案例”,美國眾達(JONES DAY)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合夥人陶景洲23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說,這些案例都來自跨國公司,“關心的問題都是中國《反壟斷法》中‘經營者集中’的相關規定”。
跨國公司在準備
根據《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集中”主要指三種情形:經營者合併;經營者取得其他經營者足夠數量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除了“經營者集中”的相關問題,陶景洲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跨國公司尋求幫助的問題主要集中于相應的申報程式;與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反壟斷法律法規的聯繫和區別;該法在中國的立法進程以及將來的實施等等方面。
昨天,路透社華盛頓分社報道稱,中國《反壟斷法》正式實施之後,“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因此遇到麻煩。不過此項法規帶來最大的變化也許是:中國企業將首次嘗到《反壟斷法》的滋味”。
報道認為,美國企業主要擔心的是,“中國《反壟斷法》可能會對那些佔市場份額大的公司形成嚴格約束,這樣的話微軟和英特爾可就麻煩了”。
“其實並不一定是高科技公司”,陶景洲認為,比如利樂這種主要從事液體食品的加工和包裝的企業,“就可能要面對比較大的風險”。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認為,跨國企業擔心的問題其實主要在於“經營者集中”的標準如何制定,因為實施細則還沒有出來;其次就是針對外資並購的審查如何進行;再次就是針對競爭對手的豁免。
英特爾中國區市場傳播部經理張怡璠昨天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該公司的法務部對該法的制定過程和規定一直都有關注和了解,對內部員工也會有相關的培訓。“這樣一部重要的法律出臺,各方面都將有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英特爾也一直在學習它。”
歐盟委員會將於本週二和週三召開為期兩天的聽證會,英特爾與涉案各方均將發表自己的觀點。不過,負責此案的聽證官Karen Williams並不會做出最終決定,而是將把各方觀點上報給歐盟反壟斷專員Neelie Kroes,然後Neelie Kroes將根據聽證會的情況和相關其他資訊做出裁決,並呈報給歐盟。 。 如果認定英特爾壟斷罪名成立,歐盟將對其處以鉅額罰款,但罰款總額不會超過英特爾年度營收的10%。 在歷經6年的調查之後,歐盟委員會于去年7月對英特爾提出指控,稱後者對大量採購其處理器的PC廠商提供“大額”回扣。歐盟還指控英特爾向那些推遲甚至取消運行AMD處理器電腦上市的PC商支付豐厚報酬,另外還有英特爾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供貨等等指控。[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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