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5月11日,商務部對《電子商務模式規範》和《網路購物服務規範》舉行的網上徵求意見活動將截止。這兩部法規將消除我國電子商務規範的空白狀態,不過其中部分規定引起網友熱議。《網路購物服務規範》中提出,“網路購物平臺提供商應要求網路購物交易方進行用戶註冊,並提供真實身份資訊。”如果《規範》通過,今後在網上買東西也需要實名登記。有網友擔心,買家也實行實名制會導致洩露個人隱私資訊。
兩規範還要求,用戶註冊資訊、交易數據記錄等資訊,電子商務經營者至少保存10年,網路購物平臺經營者至少保存兩年。成都有網路賣家認為,網路業的競爭異常激烈,三五年就可能倒下一大批網站,這些已倒閉的網站怎麼可能保存數據呢?淘寶網一位經營二手手機的商家則認為,“每天的交易次數非常多,每個顧客的資訊都保留下來太麻煩,也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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