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開始就《電子商務模式規範》和《網路購物服務規範》進行網上徵求意見,其中,對C2C網上交易提出,要求交易雙方必須實名制。這意味著,如果《規範》通過,那麼今後在網上買東西也將實名登記。
兩《規範》網上徵集意見
近日,商務部在其官網上挂出消息,稱他們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起草了《電子商務模式規範》和《網路購物服務規範》。現將兩個規範(徵求意見稿)進行網上徵求意見。
據了解,我國雖然在電子商務領域具有相關的技術規範,但針對電子商務的模式規範尚處於空白狀態。而兩《規範》對企業來說,可規範企業行為,便於企業的市場定位和對外交流,可以使公共服務體系的工作有章可循。
網上交易雙方必須實名
在《網路購物服務規範》中提出,不論B2B、C2C、B2C等任何電子商務形式,網路購物交易方須進行用戶註冊,並提供真實身份資訊。
據商務部相關人士解釋,“網路購物交易方”是指網路交易雙方,也就是買家和賣家。據了解,像B2B等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目前已實現雙方實名制,而C2C、B2C這種個人交易為主的電子商務模式,網路購物平臺均針對賣家要求實名,而買家卻未強制要求。
企業聲音
淘寶網:如有規定就要求實名
對此,國內最大的C2C交易平臺淘寶網相關負責人稱,從技術上來講,對買家實名不是不能,而是在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必須買家實名的情況下,他們按照普通線下的消費習慣,只對賣家進行了實名制要求,以保證出售商品的品質和可靠性,沒有對買家實行實名。如果國家出臺法律法規要求買家實名,淘寶肯定會嚴格遵守國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