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自動關機、手機電池以次充好、充電器有觸電危險——今天上午,包括6款手機在內的16種不合格通信器材被市工商局實施強制令,將其退出北京市場。消費者如購買了這些不合格商品,可以憑據購物憑證向銷售商要求退貨。
不合格手機主要存在的問題是靜電放電抗擾度不合格,這樣的產品會在使用中出現自動關機、通話過程中掉線等現象,影響消費者的正常使用。並且由於一般手機維修部現有的檢測能力還不能進行靜電放電抗擾度檢測,當消費者將這樣的手機送到售後維修部去維修時,維修部並不能檢測到該現象,由此經常造成互相扯皮,引起客戶投訴。記者注意到,不合格手機樣品全部是GSM雙頻數字移動電話機,涉及ZTC、HUAYU等品牌。
此外,個別製造廠商為了提高自己產品的賣點,將價格低廉的低容量電池的容量標高,以次充好。一款“盈科”鋰電子電池,短路保護不合格,如果消費者使用了這樣的電池,有可能因電池發生爆炸而造成人身傷害。
在充電器商品監測中,有3種不合格,其中“盈科”、“強中王”各有一款充電器抗電強度不合格。
本次發現的不合格商品主要來自華光電器城、北京飛騰越通手機店、華訊通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等。消費者可登錄市工商局網站查詢不合格商品名錄。(責任編輯:賀晨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