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在各省市基本全面實現執行手機漫遊資費新標準,即主叫每分鐘0.6元,被叫每分鐘0.4元。
據《第一財經日報》調查,北京、江蘇、上海等地的運營商都遵照此前計劃,于4月1日下調了漫遊費。由於本次降低國內漫遊費上限標準的同時,還對國內漫遊狀態下的漫遊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進行了合併,漫遊的資費結構和計費原則發生了較大變化,需對涉及的各種資費優惠方案進行重新梳理,並需對計費系統進行相關改造,尤其是需全網同時配合改造。
上海移動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前期的系統改造工作,從2008年4月1日起,所有客戶可以享受到下調之後的國內漫遊資費。
對於本次上限標準下調將對漫遊和漫遊長途收入造成一定影響的問題,上海聯通表示,公司將通過進一步加大用戶發展和行銷力度,加強管理和服務,爭取將影響減低至最小程度。
2月13日,資訊產業部、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的通知》,新標準漫遊資費實行主被叫差別收費,主叫每分鐘0.6元,被叫每分鐘0.4元。通知要求各運營商3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資費標準,確因技術原因不能按期執行的,經批准後可適當後延執行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2008年5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標準。 (責任編輯:馬俊鳳)